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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委书记刘一平为村官解读农村土地流转制度

来源: 本站原创    时间:2009年09月15日    浏览量:

 

 

    9月14日,红河州委书记刘一平来到云南农村干部学院,以红河州农村土地流转制度改革的实践与探索为例,为正在接受培训的第五期学员们全面解读了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云南农村干部学院副院长、我校副校长吴伯志主持讲座,云南农村干部学院第五期培训班全体学员参加了讲座。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以农村改革发展为主要议题,对我国农村改革发展做出了全面部署,明确了农村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重大原则等,刘一平书记结合红河州所开展的各项工作,重点解读了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中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相关问题。刘书记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历史背景谈起,回顾了自1949年新中国成立至今,我国的农地使用制度经历的三次重大变革,分析了当前农村改革发展面临的形势及中央科学决策的丰富内涵。刘书记介绍说,红河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需求相当迫切,目前主要是以转包、出租为主,逐步向连片集中流转发展,一些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逐步成为土地流入主体,流转收益也朝着高效益发展。同时,红河州还出现了新的流转方式和催生出新型农民互助模式。但是,他也谈到红河州在探索土地流转过程中也遇到了一些困难和问题。刘书记特别指出,红河州结合工作实际,将抓好几个方面工作,即探索明晰农村土地产权、探索取消对土地流转的限制、进一步规范土地流转行为、进一步完善土地流转登记制度、设立农村土地流转中介、加强对土地流转行为的监督等,来积极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促进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

 

 


    刘书记的精彩讲解赢得学员们的热烈掌声。吴伯志副院长说,刘书记系统全面的阐述了土地流转制度产生的背景,并结合红河州所开展的大量工作介绍了所取得的经验,以及针对解决问题的思考和打算,对身处基层工作的大家有较强的指导意义,希望大家一定要结合刘书记的介绍,紧密联系各自工作实际,认真思考,学习探索,促进今后工作的开展。
    干部学院学员也纷纷表示,刘书记的讲座对加深了大家对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相关问题的理解,红河州的实践和探索对大家也很有启发,一定要深入领会,做到学以致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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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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