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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就业处与云南农村干部学院学员代表座谈

来源: 本站原创    时间:2009年05月25日    浏览量:

 


    5月23日晚,招生就业处在学校综合楼317室邀请来自九个地州(市)的47名云南农村干部学院学员代表就“大学生村官”到村任职问题展开座谈,会议由招生就业处副处长、五班班主任刘鸿高主持。招生就业处的相关同志出席了会议。
    会上,各位代表纷纷表示,大学生村官计划的实施是党中央英明的决策,对优化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结构,促进农村经济社会事业的发展,加快新农村建设的进程,以及拓宽大学生就业渠道,都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大学生到村任职是当前农村工作的迫切需要,各位与会代表真诚的欢迎有志投身“三农”建设的大学生能到广大的农村地区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同时代表们对打算到村任职的大学生也提出了一些要求。如一位来自西双版纳州郞河村的书记提出了七点要求:一是要摆正心态,放下架子,从“小学生”做起;二是要有吃苦耐劳的精神,耐得住寂寞;三是要有“三心”:真心、热心和爱心;四是要有远见卓识,能把知识转化成能力;五是要有甘于奉献的精神;六是要服从领导,虚心请教;七是要沉得下心,踏实做事,而不是将到村任职作为一个跳板。
    在谈到如何给那些将来想当村官的在校大学生应在哪些方面加强知识储备时,各位代表提出了四点建议:一是要了解民族习惯,风土人情;二是要掌握与村民沟通交流的技巧;三是要做好吃苦耐劳的准备;四是要熟悉农村政策,特别是惠农政策。随后,还就“大学生村官”有关问题对学员进行了问卷调查。
    最后,刘鸿高副处长作了总结发言。他希望在工作上各位领导对大学生村官能严格要求,在生活上能多给予帮助和关心,任职期满后社会各界都能关注大学生村官的出路,让大学生村官能引得来、留得住、用得好。同时,他还表示将把大家意见整理后,向在校大学生进行宣传,以利于大学生们将来更好地为“三农”服务,为新农村建设贡献应有的力量。
    链接:2008年,中组部、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出台了《关于印发<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意见>(试行)的通知》。通知指出:用五年时间选聘10万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村党支部书记助理或团支部书记、副书记等职务。选聘的高校毕业生在村工作期限一般为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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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鲁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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