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昆明市卫生局下发表彰决定,对2004年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的“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评比活动中评为A级单位的名单给予通报表彰。我校教工食堂、二食堂和四食堂获得表彰并被授予“A级单位”牌匾。
表彰决定指出,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认真落实国家卫生部,云南省卫生厅等部门下发的《关于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通知》精神,2004年以来,昆明市各级各类食堂全面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经对各市(区)申报A级单位资料进行审查、现场复核及综合评定,昆明市卫生局决定对42家学校食堂评定为昆明市第一批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A级单位。
表彰决定希望,被评定为A级食品卫生单位学校食堂再接再厉,诚实守信,依法经营,不断完善和提高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改进食堂生产经营的卫生条件,进一步提高单位自身食品卫生管理水平和食品卫生质量,切实保障学校食品卫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