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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成为首批云南省普通高校普及普通话达标学校
来源:云南农业大学报·电子版 时间:2008-01-20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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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人文学院  王飞)近日,省语委、省教育厅下发文件,宣布云南农业大学等3所高校通过云南省普通高校普及普通话检查评估认定,实现了普及普通话的目标,首批成为云南省普通高校普及普通话达标学校。

根据《云南省各级各类学校普及普通话规划》的要求,在校党政领导的支持下,校语委会积极创造条件,并结合学校实际提出了达标的实施方案,实施过程中,认真做好自查工作,并向省语委提交检查评估申请和自查情况报告,经省语委批准,200469,省语委、省教育厅所组织的专家评审组按《云南省普通高校普及普通话检查评估标准》对我校普及普通话工作进行评估认定。经过评审组认真的评议,认为我校普及普通话的工作,已达到省语委、省教育厅的要求,通过了普通话校园语言达标的验收。评估组从“定位准确、工作扎实,认识明确、措施得力,常抓不懈、已形成良好氛围,校园用字基本规范”四个方面,充分肯定了我校在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中所取得的成绩,同时对我校继续做好语言文字工作提出了建议。

我校普及普通话工作顺利通过省语委、省教育厅评估组的验收,首批成为云南省普通高校普及普通话达标学校,是学校领导高度重视、各综合部门大力支持的结果,同时也是全校师生员工共同努力的结果。

为进一步做好语言文字工作,积极申报国家级示范校创造条件,根据评估组的建议和国家级示范校的基本要求,结合学校实际,今后将进一步做好以下重点工作。

一、着重抓好提高师生员工普通话口语整体水平工作。

提高师生员工普通话口语整体水平,是我校今后语言文字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也是我校开展国家级示范校创建活动的突破口。根据省教育厅、省人事厅、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学校将教职员工的普通话测试成绩记入其业务档案,把它同教职员工年度履职考核、岗位聘任、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技术等级考评挂钩2003届(含2003届)以后在校的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成职教生,必须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口语要求达到三级甲等以上水平,否则缓发毕业证书,待其测试成绩合格后再予以补发。

二、切实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规范标准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师生员工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

目前,国家在有关考录公务员、招聘教师、选用广播影视和公共服务行业工作人员的政策中,对报考人、应聘人的普通话口语水平作出了明确规定。校语委办将结合学生就业,广泛宣传这些规定,使学生进一步树立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择业需要是提高自身人文素质需要的意识e在学习、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实践中变被动为主动。

三、切实加大选拔、培养普通话测试员工作力度。

把选拔、培养的范围由中文专业教师和人文学院教师扩大到全校教职员工,鼓励、引导普通话口语已达一级乙等以上水平的学生积极参加语音提高班和普通话测试员资格考试。认真做好普通话水平测试站建站工作,满足师生员工学习普通话、提高语言文字应用水平的需要。

四、不定期邀请省内外著名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和在语言文字研究领域学有专长的专家、学者到校,通过举办演讲会、专题报告会、教学观摩会等形式,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环境,增强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吸引力。

五、配合教学督导组,定期检查教师板书、学生办宣传栏和墙报使用规范汉字的情况,一旦发现繁体字、异体字、错别字和自造简化字,及时纠正,使校园用字不仅做到规范,而且力求工整、美观。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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