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消息 2018年9月30日上午,国资处在养正楼C-106会议室举行校办企业委托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统一归口管理签字仪式。国资处处长彭云、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总经理马红春、审计处处长曹渝晖作为委托部门、受托部门、监督部门代表在《云南农业大学校办企业委托管理书》上签字,国资处和国资公司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为切实维护国有资本权益,防范国有资产流失,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避免职责分散、多头管理,落实责任,强化职能部门归口管理,根据《中共云南农业大学委员会关于印发落实省委第六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校党发〔2018〕50号)文件精神,将校办企业统一委托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云南农业大学科技产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实行归口管理。
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42号)及云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适时对校办企业进行清产核资后,开展清理关闭、脱钩剥离,确实行使出资人权利和履行出资人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