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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举行经营性资产移交及委托管理仪式

来源: 国资处    时间:2017年08月02日    浏览量:

本站消息  2017年8月2日上午,学校在养正楼C区106室国有资产管理处会议室举行经营性资产移交及委托管理仪式。彭志远副校长、省高原特色农业产业研究院张郭宏副院长及校纪委、人事处、财务处、宣传部、国有资产管理处、后勤集团、资产经营公司负责人参加移交仪式和委托管理仪式。

根据校党政联发〔2016〕8号《中共云南农业大学委员会 云南农业大学关于进一步深化后勤改革的意见》、《云南农业大学深化后勤改革实施方案》以及学校领导批示精神,后勤集团商贸服务中心房产经营部成建制移交国有资产管理处。

为规范出租出借行为,理顺管理体制,实现专职部门归口管理,避免多头管理混局面,国有资产管理处授权校资产经营公司,委托其对后勤集团移交的商贸服务中心房产经营部进行经营管理。

移交部门、接收部门、监督部门负责人分别在移交书上签了字,彭志远副校长、省高原特色农业产业研究院张郭宏副院长分别对提出了要求,经营性资产移交是学校深化后勤改革、实行管办分离,对职能进行归口调整的重要工作之一,也是学校加强对经营性资产管理、规范出租出借行为、理顺管理体制的重要措施。各责任部门要各相关部门必须依据现有的法规政策来做好下一步的工作,认真履行各自职责,相互支持配合,做好后勤改革工作和经营性资产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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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燕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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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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