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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党委与各党总支 签订“云岭先锋”工程目标责任书

来源: 云南农业大学报·电子版    时间:2008年01月20日    浏览量:

    2004年10月22日,我校“云岭先锋”工程领导小组召开了“云岭先锋”工程实施项目启动和目标责任书签字会议。校党委书记、校“云岭先锋”工程领导小组组长刘光维同志与农学与生物技术学院等二十个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分别签订了目标责任书。校“云岭先锋”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党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副处以上干部及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参加了会议。
    唐嘉义副书记主持了会议,并代表校“云岭先锋”工程领导小组,首先宣布了八个“云岭先锋”工程建设项目和实施单位,然后就我校全面推进“云岭先锋”工程作了讲话。唐副书记说,签订校“云岭先锋”工程目标责任书是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实施“云岭先锋”工程,大力推进基层组织建设的决定》和省委组织部《关于实施“云岭先锋”工程,全面加强高等院校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的精神,根据校党委整体的部署和要求,切实加强对“云岭先锋”工程的组织领导,确保“云岭先锋”工程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按期实现“云岭先锋”工程建设目标。唐副书记要求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在签订责任书后,一定要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克服等待观望的思想,采取措施,积极行动、认真抓好“云岭先锋”工程各项工作的落实,切实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另外,领导小组在十九个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申报的建设项目中,确定的八个项目,是经过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民主推荐,“云岭先锋”工程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的,可以说涵盖了学校党建工作的重要方面,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学校希望通过实施这八个项目抓好试点工作,取得经验后总结提高,在全校加以推广,力争抓出成效,创出特色。其他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申报的项目虽然没有得到资助,但都是结合各部门实际提出的,有些还很有自己的特点,因此应该把它作为实施方案的一部分,切实抓下去。请各相关单位认真组织,尽快启动,以保证项目取得预期的效果。
    组织部部长杨永建同志在会上宣布了“云岭先锋”工程专项经费的分配方案。他强调,学校划拨专项经费,体现了党委对抓好“云岭先锋”工程的重视,为工程的实施创造了有利的条件。他要求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按照党建经费使用的有关规定,专款专用,用出质量,用出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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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校党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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