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消息 为了奖励全国在科学技术进步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公民和组织,调动科学技术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速科学技术事业的发展,提高综合国力,国务院设立了国家科学技术奖。国家科学技术奖具体有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五项。
国家科学技术奖每年评审一次。其中,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报请国家主席签署并颁发证书和奖金,其余四项奖项由国务院颁发证书和奖金。
为了确保评审工作的进行,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聘请有关方面的专家、学者组成评审委员会,负责国家科学技术奖的评审工作。在200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评审工作中,我校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院长刘福军研究员被聘为国家科学技术奖评审专家,参与了2009年度的评审工作。目前初评工作已基本结束,为表达对专家辛勤劳动和贡献的感谢,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授予参评专家、学者“国家科学技术奖评审专家”称号。